关于绵阳中驰车业有限责任公司绵阳中驰4S店新建喷(烤)漆房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审批
四川-绵阳-涪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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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驰4S店**喷(烤)漆房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驰4S店**喷(烤)漆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中驰4S店**喷(烤)漆房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高新区**大道18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位于高新区**大道18号,为满足车辆补漆维修的市场需求,拟在现有3层维修区内实施“中驰4S店**喷(烤)漆房项目”(代码:****),项目改造面积共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建设喷(烤)漆房以及配套漆房喷枪、电烤灯等设备,依托原有储运工程(危险化学品库房、配件库、旧件库等)、办公区、废水处理设施(新增三级沉淀池)、废气处理设施(新增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间等。建成后,现有汽车销售及维修规模不变,新增700台/年车辆喷漆规模。

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利用现有建筑进行改造,须按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清洗废水经预处理设施(三级隔油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可回用部分与打磨废水(三级沉淀池预处理)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废水各指标须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企业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喷漆房、调漆房均密闭并设置负压集气系统,喷漆房1喷漆、烘干、喷漆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含有机废气、颗粒物)经负压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器+非接触式水冷箱+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1)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房2与调漆房调漆、喷漆、烘干、喷漆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含有机废气、颗粒物)经负压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器+非接触式水冷箱+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2)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打磨粉尘由设备自带除尘系统(脉冲)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有机废气须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企业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控制相关要求,加强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生产车间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喷枪设备、干磨机设备、抛光机设备、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收站处置;废油漆桶、废滤芯、废活性炭、含油漆废手套抹布、清洗废液、打磨粉尘(含漆粉尘)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已制定的化学品库、危废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分区防渗措施,避免影响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中涂漆、面漆、清漆、固化剂、稀释剂、原子灰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与淘汰类。****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FGQB-0166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高新区防灾减灾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绵环函〔2010〕237号、绵环函〔2012〕527号),****园区总体规划;根据《绵****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土地使用规划图》及该地块《不动产权证》(川2021**市不动产权第****917号),说明所在用地为商服用地。****科技城新区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涪****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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