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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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村民组22号[后巢乡]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中标人******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谋取中标的情形。
事实依据: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采购,据2026年2月12日发布的****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上传的附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 中所载内容:干货、调料的制造商为山****公司,我司认为山****公司不具备本项目采购清单内调料--食盐的生产制造许可资质。根据《****办公厅关于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通知市监食生〔2020〕15号》:申请企业应为盐业主管部门已颁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并具备《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经查, 山****公司不具备《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我司认为******公司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的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存在虚假声明的情形。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办公厅关于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通知市监食生〔2020〕15号》
请求:核实山****公司是否具有食盐生产资质,如无,应当追求******公司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的虚假《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出现违反公平公正的情形,本项目应当重新招标。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质疑供应商撤回本项目质疑。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质疑供应商撤回本项目质疑。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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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581463622_368262562.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