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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一章技术标评分办法中“项目组成员资格”由“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人,最高得4分。具有安装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人,最高得4分。以上人员中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再加1分,最高得2分。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专业人员不可重复计分。注:1、人员名单需反映在附件四中,按附件四中列明的人员名单进行计分。”修改为“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专业或水利专业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人,最高得8分。以上人员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再加1分,最高得2分。项目组成员必须具有三类专业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缺一个专业,则扣1分。注:1、人员名单需反映在附件四中,按附件四中列明的人员名单进行计分。”
2.其余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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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