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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发改投审〔2026〕24号
****改革局关于****无害化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无害化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封府规〔2024〕3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在**市**县****林场内实施该项目(项目代码:****)。
二、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好氧预处理、雨污分流、垃圾开挖、陈腐垃圾晾晒筛分、除臭系统、分类处置等,预计处置存量陈腐垃圾约58万吨,整治填埋区面积53206平方米;筛分产生的轻质可燃物拟外运焚烧处置。项目实施后,可释放土地**约200亩,消除存量垃圾对项目区域地下水、大气环境的污染影响,有效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6841.03万元,其中:工程费13193.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11.66万元,预备费用858.03万元,建设期利息777.48万元。项目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上级配套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五、请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后,报我局对项目概算进行审批。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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