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财政局重点绩效评价项目(A包)
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供应商名称:****事务所(特****分所
项目报价:198,000元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事务所(特****分所
供应商地址:**市**区福华****广场写字楼1401-1406
成交金额:19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财政局重点绩效评价项目(A包) 服务内容和要求:中标人应指派具备财政预算重点绩效评价经验的团队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2个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评价范围为专项资金和民生类项目资金,其中2026年一个项目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另一项目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成果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止。 服务标准:1.中标人针对采购人委托的项目制订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及项目进度表,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2.本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制,中标人应指派专人对项目负责,并由项目组负责人对整个服务工作予以监督、协调。 3.中标人须保证已经完全理解采购人关于项目的具体要求,并有能力依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工作。 4.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有关安全规定,对重点绩效评价过程中涉及的采购人或被评价单位业务数据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人或被评价单位业务数据内容或在公开场合引用上述数据。 5.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于第三方。 6.中标人应保证其项目成果科学、客观、真实、有效,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若采购人因此受到任何第三方权利主张或追诉的,中标人应自费就上述指控为采购人抗辩或进行妥善处理,并按照法律规定向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及赔偿采购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7.采购人交给中标人的所有资料,中标人应妥善保管,在未得到采购人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本合同终止后,中标人应将有关资料全部交还给采购人且不得私自留存。 8.中标人对于采购人发现的问题和采购人提出的修改建议无条件接受并作出整改。 |
五、公示期限
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6日(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
六、本单位负责对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投标供应商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采购人:****
联系人: 刘彦源
联系方式: 075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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