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轨道云著项目南区3、5、6、7、11、12、23号楼景观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0日
三、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 序号 |
章节/条款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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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
建设规模:轨道云著(南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0124.35㎡,总建筑面积为282244.72㎡,总景观面积47445.84㎡。 |
建设规模:轨道云著(南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0124.35㎡,总建筑面积为282244.72㎡,总景观面积为47445.84㎡,其中,3、5、6、7、11、12、23号楼景观面积为19621.12㎡。 |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11 分包 |
√不允许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政府采购工程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按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依法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政府采购工程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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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全部工程。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 |
若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澄清内容则全文统一,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于2026年03月13日上传至**公共**交易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下载查看。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6年03月13日附件:澄清公告(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