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5层房产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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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省**市**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5层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
公告开始日期: 2026-03-13 公告截止日期: 2026-04-13
资产转让方式 : 整体转让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看样联系人: 王兆鹏 175****6313
标的名称: **省**市**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5层房产
评估价值: 857.62万元 评估机构: **尺度房产****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豫尺度评报字(2025)第049号 评估基准日: 2025-07-02
核准(备案)机构: ****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11-14
核准(备案)号 : 2025-23
所有权人 ****中心 房产证号 郑房权证字第 ****074009 号、郑房权证字第****021312号
证书编号 不动产单元号
建筑面积(㎡) 1594.4 房产坐落 **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5层
套内面积(㎡) 权利类型 全民单位自管公产
权利性质 设计用途 办公
房屋结构 钢混 使用期限 至2047年6月6日
房屋户型 房屋总层数 26
所在层数 25 房屋朝向
装修情况 配备电梯
附属设备
标的说明 标的实际所在楼层为25层,电梯按键标注为27。 建筑面积合计为1594.40平方米(其中南半部建筑面积为792.16平方米,北半部建筑面积为 802.24平方米),两套房屋现打通使用。
重大事项揭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租赁: 是 租赁期限:2026-01-01 至 2026-12-31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 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资产清单、资料等仅供参考,资产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产权面积****管理部门最终确权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一经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认可产权交易合同模版中的所有内容,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方面的瑕疵、不知悉产权交易合同中的内容等问题为由拒付成交价款或拒绝进行资产交接、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相关交易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报名时须提交《承诺函》。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认可产权交易合同模版中的所有内容,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方面的瑕疵、不知悉产权交易合同中的内容等问题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3.产权变更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除国家明确规定由转让方承担外,其余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须在付清成交价款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协助。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60日内,转让方将该房产正式交付给受让方。标的变更过户由受让方负责,未能办理产权证和未能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政府批准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该房产部分面积存在租赁,租赁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受让方可选择继续承继原租赁合同,或由转让方协助与承租方协商解除租赁及腾退房屋事宜。

7.该房产部分面积存在物品存放占用,在房产交付之前完成清退。

8.标的详情详见评估报告:豫尺度评报字(2025)第049号。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中心 法定代表人: 朱会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9791975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住所: **省**市**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批准单位: ****
批准形式: 批复
批准文件: ********交易中心房产处置的批复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告延期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是指信息披露期满后,竞买人****中心的网络竞价系统进行动态递增报价,将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后,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1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相关附件: 合同模板.pdf 豫港房产承诺函.pdf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中心联系人: 吴女士、陈先生 中心联系人电话: 0371-****9038、0371-****9039
中心地址: **省**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93号中国****运营中心10楼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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