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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材料产业聚集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
一、澄清内容:
**县新材料产业聚集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原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类似业绩要求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现将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类似业绩要求变更为: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有效业绩是指:后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五方验收单,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原件扫描件)。特发布澄清文件,请投标单位下载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其他未列明事项以澄清文件为主。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
联系人:黄博超
电 话:193****310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七楼
联系人:辛田华、王飞
电 话:158****3872/189****8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