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排涝通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标)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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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排涝通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标)

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排涝通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招标编号:****)进行如下澄清:

问题一:本项目详细评审标准里企业荣誉要求的“优秀建筑业企业”或同类称号的奖项,我单位提供的**建筑业 AAA 企业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问题二:1、招标文件 P56 页“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企业业绩要求如下:

请问,我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承担的符合此要求的业绩,是项目合同总金额满足不少于8000万,****公司在合同总金额中的占比不少于8000万请明确!

企业业绩

8分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承担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的得4分,最多得8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证明材料中无法完整体现评审因素,则需另行提供业主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答:项目合同总金额满足不少于8000万即可。

问题三:2、招标文件P57页“人员配置”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与投标人业绩重复计分请明确!

答: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业绩可以与投标人业绩重复计分。

问题四:招标文件P57页“人员配置”中的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总投资8000万元市政排水类项目设计”,请问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予以认可吗请明确!

答: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予以认可。

问题五:人员配置中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证明材料中无法完整体现评审因素,则需另行提供业主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哪个为准

答: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证明材料中无法完整体现评审因素,则需另行提供业主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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