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台县水利局石台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安徽-池州-石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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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他
名称: 关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0-31
废止日期:
关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意见: 石环审〔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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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位于**省**市**县小河镇、矶滩乡、仁里镇、七都镇、仙寓镇境内,建****水库、大垅水库等20座水库进行大坝除险加固、溢洪道除险加固、放水涵除险加固、大坝监测等管理设施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5357.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0万元。****规划局于2022年10月25日对项目出具了《关于**县2022****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生态红线内进行建设的复函》。经我局审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严格施工管理,严禁随意增加工程占地、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发现珍贵树种等应就地或移植保护;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植被保护,预防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需及时进行生态恢复;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条件,确保达到生态流量目标。

2、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基坑废水进入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禁止排入周边水体和土壤。

3、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扬尘及道路扬尘应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材料在运输过程中需用挡板和蓬布封闭;运输车辆进出应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减少运输扬尘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对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学校、村庄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或区域时应注意限速、禁鸣;施工期场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控制要求。

5、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至矶滩乡弃渣场,不得在管控区域内随意丢弃;废建筑材料收****公司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随意倾倒。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的要求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事故管理,防止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和人群安全。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公 章

2022年10月3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