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其他 |
| 名称: | 关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0-31 | |
| 废止日期: |
审批意见: 石环审〔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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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位于**省**市**县小河镇、矶滩乡、仁里镇、七都镇、仙寓镇境内,建****水库、大垅水库等20座水库进行大坝除险加固、溢洪道除险加固、放水涵除险加固、大坝监测等管理设施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5357.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0万元。****规划局于2022年10月25日对项目出具了《关于**县2022****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生态红线内进行建设的复函》。经我局审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严格施工管理,严禁随意增加工程占地、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发现珍贵树种等应就地或移植保护;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植被保护,预防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需及时进行生态恢复;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条件,确保达到生态流量目标。
2、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基坑废水进入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禁止排入周边水体和土壤。
3、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扬尘及道路扬尘应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材料在运输过程中需用挡板和蓬布封闭;运输车辆进出应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减少运输扬尘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对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学校、村庄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或区域时应注意限速、禁鸣;施工期场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控制要求。
5、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至矶滩乡弃渣场,不得在管控区域内随意丢弃;废建筑材料收****公司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随意倾倒。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的要求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事故管理,防止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和人群安全。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公 章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