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台县储氏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0米水泥涵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安徽-池州-石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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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他
名称: 关于****《年产20000米水泥涵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5-24
废止日期:
关于****《年产20000米水泥涵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意见: 石环审〔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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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年产20000米水泥涵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位于**省**市**县丁香镇**村,拟投资200万元。****公司原厂地1100㎡,购置悬辊机设备两套,500型搅拌机、两厢配料机、30吨水泥罐、2吨起重机、碰焊机等设备,形成年产20000米水泥涵管的能力。经我局审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要求做好废水、噪声、固废、扬尘等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由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于农田及绿化消纳,禁止废水外排。

3、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按《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原料堆场需进行三侧封闭,禁止露天作业,进料口顶部需安装雾炮进行喷雾降尘,并安排人员定期进行清扫、洒水。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省地方标准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标准限值。

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减震、封闭、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沉沙及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需回用于生产;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

6、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的要求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公 章

2022年5月24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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