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农副加工硒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安徽-池州-石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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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他
名称: 关于****《******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2-20
废止日期:
关于****《******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意见: 石环审〔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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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位于**县仁里镇贡溪路41号,建设内容包括使用建筑面积约1400㎡,集中布置检测功能室、业务用房、扩展用房及辅助用房,并购置相关实验设备。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经我局审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废气治理措施。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无机废气经通风柜/集气罩收集通过喷淋塔装置处置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通风柜/集气罩收集后集中排放。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表2中标准限值;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标准。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沉淀池中和处理;纯水制备浓盐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所有废水均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定期检查、维修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实验室封闭,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依法依规设置危废暂存间,残渣残液、实验废液、废试剂瓶、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样品及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禁止随意倾倒。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强化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配备相应的物资与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防止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和人群安全。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你单位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公 章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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