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他 |
| 名称: | 关于****《******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20 | |
| 废止日期: |
审批意见: 石环审〔2022〕10号
****:
你单位报来《******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位于**县仁里镇贡溪路41号,建设内容包括使用建筑面积约1400㎡,集中布置检测功能室、业务用房、扩展用房及辅助用房,并购置相关实验设备。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经我局审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废气治理措施。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无机废气经通风柜/集气罩收集通过喷淋塔装置处置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通风柜/集气罩收集后集中排放。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表2中标准限值;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标准。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沉淀池中和处理;纯水制备浓盐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所有废水均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定期检查、维修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实验室封闭,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依法依规设置危废暂存间,残渣残液、实验废液、废试剂瓶、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样品及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禁止随意倾倒。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强化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配备相应的物资与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防止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和人群安全。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你单位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公 章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