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兴石食用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石台县菌棒集中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安徽-池州-石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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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他
名称: 关于****《**县菌棒集中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1-25
废止日期:
关于****《**县菌棒集中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意见: 石环审〔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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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县菌棒集中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位于**省**市**县横渡镇**村,建设内容包括**净化车间、3间菌种培养车间及2间冷库;购置净化车间设备1套、培养车间设备1套、生产设备1套、灭菌设备1套、生产配套功能车辆2辆;配套供水、供电设施1套。项目总投资1493.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经我局审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要求做好废水、噪声、固废、扬尘等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需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方可进入****处理站统一处理;生产废水需经沉淀池沉淀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表1中水田谷物标准,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均禁止外排。

3、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锅炉烟气需经“不锈钢水膜脱硝硫除尘器+旋流脱硝硫装置”组成的湿法除尘脱硝硫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并满足《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生物质锅炉专项整治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布局、减震、封闭、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依法依规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废弃包装物及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禁止随意倾倒。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的要求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管理,防止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和人群安全。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公章

2022年11月2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