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 银行账户110********887 | ||||||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316****00027 |
| **市**区宋庄镇丛林庄189号1至3层全部房产 | |||||||||
| 房产类 | 标的所在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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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动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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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标的房产目前为闲置状态。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前,可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未经预约的,转让方不予接待。看房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贵平139****8785。 2.本次转让资产为含税价。 3.****集团备查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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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否 | ||||||||||||||||||||||||||||||||||||||||||||||||||||||||||||||||||||||||||||||||||||||||||||||||||||||||||||
| 否 | |||||||||||||||||||||||||||||||||||||||||||||||||||||||||||||||||||||||||||||||||||||||||||||||||||||||||||||
| 否 | |||||||||||||||||||||||||||||||||||||||||||||||||||||||||||||||||||||||||||||||||||||||||||||||||||||||||||||
| **** | |||||||||||
| **市**村 | |||||||||||
| 国有经济/****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 张红军 | 成立日期1989-10-26 | ||||||||||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 | 所属行业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
| 915********3513393 | 经营规模大型 | ||||||||||
|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钢、铁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炼焦;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分支机构经营】;广告制作【分支机构经营】;广告发布【分支机构经营】;住房租赁【分支机构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分支机构经营】;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分支机构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分支机构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报纸出版【分支机构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其他 | |||||||||||
| ****国资委监管 | |||||||||||
| ****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912********190456G | ||||||||||
| **** | 批准日期2019-09-30 | ||||||||||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关于****两栋别墅处置方案的批复(攀钢运营改善部〔2019〕154号) | ||||||||||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2026-03-13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04-13 | ||||||||||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一次付清 | |||||||||||
| 网上支付 | |||||||||||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集团提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100%扣除,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受让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4)受让方未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转让标的设置的资格条件(如限购政策等),对自身的购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保****集团有关规定原额原路径退回。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承诺以下事项:(1)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配合转让方完成合同审批流程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一次****集团指定账户;(2****集团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同意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服务费****集团备查****集团指定账户;(4)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转让标的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5)同意转让标的涉及的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6)同意转让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 | |||||||||||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否 | |||||||||||
| 是 | |||||||||||
| 300 | |||||||||||
| 否 | |||||||||||
| 本项目选择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 | |||||||||||
| 21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期满第2个工作日10:00 | 限时报价周期(秒)120 | ||||||||
| 1 | 是否允许以起始价报价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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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 一、《****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中心有限公司资产交易规则》和《****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制定。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拟参与的资产转让项目(下称“该项目”)的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产权递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动态报价承诺函》等竞买文件,同时还应按该项目《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经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成为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的竞买人。 三、参加动态报价活动的竞买人,应知悉并遵守**产权《****中心有限公司资产交易规则》和《****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认真阅读了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四、该项目动态报价按转让标的现状进行竞价,《信息披露公告》是对转让标的的一般性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 五、竞买人在参加动态报价活动之前,应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接受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中对受让方的要求和相关条件,对竞买行为负责,且动态报价实施后不得以不了解所竞得标的为由予以反悔。 六、该项目动态报价****交易中心指定的竞价平台——动态报价平台(以下简称“报价系统”,(https://trade.****.cn/bidding-view/index)组织竞价。 七、竞买人使用已认证的动态报价平台帐户,登录动态报价平台,参与竞买活动。若竞买人尚未注册动态报价平台帐户,该竞买人通过资格确认后,将同步获得动态报价平台初始帐户。 竞买人应于报价前,登录"报价系统"(https://trade.****.cn/bidding-view/index)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八、动态报价标的起始价为标的转让底价。 九、动态报价采取加价的方式进行。 十、动态报价加价规则: 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各竞买人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十一、动态报价活动分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 1、自由报价期一般自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次工作日零时起至信息发布期满次日起第2个工作日的上午10时止。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延时报价周期组成,延时报价周期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延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报价周期;在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报价方即成为受让方。 十二、涉及相关权利人未放弃优先权的情形: 行权方与普通竞买人现场共同参与竞价,行权方对最高报价应价或报出最高报价的,则其成为最终受让方;反之,则最高报价的普通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 1、竞买人按照《信息披露公告》设置的加价幅度连续加价,有最高报价时,行权方可以该最高报价应价而不必加价,如无更高报价,则行权方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如有更高报价,而行权方不作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人成为受让方。 2、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权方都对最高报价应价而该行权方无更高报价的,由该行权方之间以该最高报价为底价按加价幅度进行多次报价,价高者得确定受让方。 其他行权方式,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相关要求确定受让方。 十三、确定受让方后,**产权向受让方出具《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并通知转让方及其经纪会员。受让方应按照《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的要求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同时受让方按照其所签署的《动态报价承诺函》中的承诺向**产权支付相关服务费。 十四、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竞买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有权要求**产权有权扣除其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竞买人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各竞买人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录**产权动态报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十五、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规定时构成违约,该违约方须向**产权交纳该项目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产权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该项目的交易活动。 十六、竞买人应对其参与竞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动态报价平台的用户,在该平台上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七、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产权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关注**产权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十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动态报价平台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产权不承担任何责任。**产权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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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报价承诺函 项目编号:**** (****): ****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 本方就参与**市**区宋庄镇丛林庄189号1至3层全部房产项目(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本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方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以下简称“《动态报价须知》”)等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动态报价活动。 二、本方已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本项目档案文件),对项目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晓。本方对竞买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三、本方承诺在接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本项目动态报价产生的交易服务费交纳至**产权指定账户。 四、本方在办理本项目资产变更、过户时,承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受让方缴纳的相关税费。 五、本方同意,在本方发生违反交易规则、《动态报价须知》及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转让方和**产权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六、本方同意,若本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本方原因未履行《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规定而违约时,应向**产权交纳本次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产权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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