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全区环境空气监测自动化向数智化转型要求,加快推动建立适应美丽**建设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根据《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环监测〔2024〕17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监测〔2025〕8号)及《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藏环发〔2026〕25号)要求,我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编制设计(实施方案)业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二、遴选单位
****
三、项目预算
以实际批复金额为准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有上述邀请业务类型相应专业资质能力。
(二)必须在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近3****机关、事业单位的同类型业务项目。
五、报名提供资料
(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近3****机关、事业单位的同类型业务项目,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等)。
(六)报价资料(报价方式以概算批复下浮XX%)。
注:上述资料及证件需加盖公章,密封报送一份,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六、递交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3月13日。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7日18时30分(**时间)(含周末),逾期提交文件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三)递交资料地址:**** 项目办(办公楼2楼);联系方式:136****1238、187****6623。
七、业务单位的确定
(一)评定原则由我单位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局会议研究审议决定候选业务单位。
(二)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为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八、本项目遴选相关事宜一切解释归遴选单位所有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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