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分行宣传用品供应商增聘项目[****]更正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银行****分行宣传用品供应商增聘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原因:修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更正事项1: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详细评审标准“技术服务部分”-“商品目录品牌数量情况(J4)和常用商品上架(J5)”修改为如下内容:标书代写
| 评审项 |
评标标准标书代写 |
| 商品目录品牌数量情况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平台的商品品牌满足招标人指定品牌数量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 提供品牌(指定的10种(含)以上进行评分,低于10种为0分)数量排名第一得【5】分,排名第二得【4】分,排名第三得【3】分,排名第四得【2】分,排名第五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满分共【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①商品品牌情况一览表、②品牌原厂授权或代理证明:a.国内品牌: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即制造商 → 投标人);b.国外品牌: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一级代理出具的授权函,属于一级代理转授权的还须提供“原厂授权给一级代理商的证明”,国外品牌只允许最多一级转授权(即授权链条不得超过两个层级:制造商 → 一级代理商 → 投标人)、③在代理合同(或协议)有效期内任意一期的进货发票佐证,否则不得分。 招标人指定品牌: 移动电源品牌7种(例如:纽曼(Newsmy)、睿量、倍思、安克、南孚、华为、WOPOW沃品) 电动牙刷品牌7种(例如:松下、usmile、华为(HUAWEI)、小米、Oral-B、舒克、徕芬) 车载电器品牌6种(例如:车管家、美的(Midea)、华为(HUAWEI)、纽曼、摩飞、苏泊尔(SUPOR)) 奶制品品牌8种(例如:伊利、蒙牛、**乳业、澳牛、长富、花园、天润、认养一头牛) 油品品牌8种(例如:福临门、胡姬花、金龙鱼、克莉娜、鲁花、贝蒂斯、多力、欧丽薇兰) 小家电品牌8种(例如:飞科(FLYCO)、奥克斯(AUX)、艾美特(AIRMATE)、小熊(Bear)、杜邦(DU PONT)、九阳、飞利浦、美的) 生活用品品牌8种(例如:Debo德铂、乐扣乐扣(LOCK LOCK)、膳魔师(THERMOS)、奥妙、洁柔、蓝月亮、心相印、天堂伞) 注:若品牌原厂授权或代理证明与招标文件所载明的品牌不一致作出相关说明。 |
| 常用商品上架 |
投标人需承诺常用商品上架清单(共三个类别:电子数码类、生活用品类、食品类)中“是否可上架”填报应答为“是”的均可在合同签订7日内上架,并配合招标人将商品上架至“工银e采”: (1)投标人承诺的常用商品3个类别均可上架率≥90%的,得【4】分; (2)80%≤投标人承诺的常用商品3个类别均可上架率<90%的,得【3】分; (3)70%≤投标人承诺的常用商品3个类别均可上架率<80%的,得【2】分; (4)60%≤投标人承诺的常用商品3个类别均可上架率<70%的,得【1】分; (5)投标人承诺的常用商品3个类别可上架率低于60%的不得分。 注1:3个类别的可上架率计算保留向上取整到个位数,具体数值如下:90%(电子数码类188个、生活用品类120个、食品类82个);80%(电子数码类167个、生活用品类107个、食品类73个);70%(电子数码类146个、生活用品类94个、食品类64个);60%(电子数码类125个、生活用品类80个、食品类55个)。按投标人3个类别中可上架率最低的计算得分。 注2:承诺函中的数量与《常用商品清单》填报应答的数量不一致时以常用商品清单》填报应答的数量为准。 本评审项满分【4】分。 注:若常用商品清单中存在国内已下架的商品(含生产商不再生产或不在国内销售等因素,非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供货的除外),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视同能上架,在清单中可填写“是”,另履约过程中若存在上述国内已下架的商品也不属于违约。 评审依据: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及填报《常用商品清单》,未提供或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
更正事项2: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一览表,有如下内容修改:标书代写
| 序号 |
标题 |
投标折扣 |
税率 |
备注 |
| 1 |
【食品类】投标折扣 |
% |
13% |
|
| 2 |
【生活用品类】投标折扣 |
% |
13% |
|
| 3 |
【电子数码类】投标折扣 |
% |
13% |
|
| 4 |
【其他类】投标折扣 |
% |
13% |
|
| 5 |
投标保证金(元) |
500008.00 |
/ |
/ |
投标一览表中投标人四个类别的税率均按13%填写,价格分均按13%计算投标人的评审价格,****税务局政策,若同一类别存在不同税率的,投标人在备注项下注明不同类物品的税率,如:再加工类9%,原材料9%,……
更正事项3:
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3月30日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址:【****路108号】
邮编:【350001】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91-****77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信平路10号】
邮编:【350007】
联系人:【郭志翔】,电话:【18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