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涌镇南涌村启新路129号土地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特别声明】
根据《****农业农村局****交易所有限公司战略**框架协议》,****交易所有限公司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开展项目互挂,现同步发布东涌镇南涌村启新路129号土地出租项目交易公告(立项编号:****)。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区****服务中心不对交易项目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瑕症、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项目链接:https://www.****.cn/notice/detail-709********3556929?type=1
【前言】
1.本交易公****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农交所)接受本项目出租方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出租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出租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意向受让(承租)方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意向受让(承租)方在报名参与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意向受让(承租)方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的披露)。意向受让(承租)方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承租)方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意向受让(承租)方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农交所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农交所受**市**区东涌镇****联合社委托,按照《****交易所有限公司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规则(试行)》的规定,对东涌镇南涌村启新路129号土地出租项目组织公开竞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承租)方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东涌镇南涌村启新路129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二)资产类型: 其他用地 ;
(三)资产地址: **区东涌镇启新路129号 ;
(四)交易面积:4069.07平方米(其中建构筑物面积3530.66平方米,空地面积538.41平方米)(以实际签订合同面积为准);
(五)交易资产用途:工业,按土地规划用途合法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六)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
1.产权证:无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证;
3.其他: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权属证号码:穗集有(2012)第****1119号)。
(七)项目现状:闲置;
(八)消防验收情况:无;
(九)合同年限:10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十)免租期:1个月;
(十一)交易底价:¥ 56000 元/宗/月;(租金含税)。
(十二)租金支付方式:(详见《租赁合同》)
1.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租金按每月为一期收取,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期租金 。
2.租金交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
开户行:****银行****公司东涌支行
账号:965********0000457
(十三)租金递增方式:每三年在上年基数上递增8%;
(十四)交易保证金:¥74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
(十五)合同履约保证金:¥16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元整);受让(承租)方按约定签署《成交确认书》后,受让(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将在**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自动转为合同押金,合同押金不足部分,受让(承租)方须在签署租赁合同前向项目出租方缴齐。
(十六)交易方式: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3月19日10时。
(1)自由报价阶段:2026年3月19日10时 00分至10时10分。
(2)限时报价阶段:限时周期为2分钟,首次限时周期从自由竞价时段结束起计算。若限时周期内无人再报价的,则当前报价即为最高报价。若在预定的限时周期内有竞价人继续报价,则此新报价为当前有效报价,系统将重新进入120秒限时周期。如此循环,直至没有新的有效报价,此时的最高报价被确认为最高报价。
(十七)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方;
(十八)交易规则:具体详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项目网络多次报价实施办法》;
(十九)竞价地点:线上交易;
(二十)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交付;
(二十一)其他说明:
1.出租方出租该地块使用权,包括该地上的建构筑物,承租方使用该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承租方使用该地不能用作废品回收点或堆放废品。
2.承租方在租用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规费,承租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承租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3.该地块的用水、用电自行申请报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以及安装自动灭火系统。承租方需保障用水用电安全,日后水电费及因用水电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维护、维修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合同期内,承租方将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时,须征得出租方和东涌镇集体****小组审批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5.如国家需征收、****工业园改造需要收回承租方租用的地块,出租方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方的终止使用时间,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出租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承租方不得请求出租方作任何补偿或赔偿。征地收地之日本合同终止。
6.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该地块上的所有建构筑物(包括承租方**建筑物以及合法报建的建筑物)及用水、用电、消防设施、排水设施、道路等所有固定资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毁损,不得请求任何补偿或赔偿。
7.出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约**期给承租方提供相应的土地。若因出租方自身原因无法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土地而结束合同的,或因出租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承租方有权提议终止交易,注销合同,不视作双方违约,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全额退还保证金。
8.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合同模板。
二、意向受让(承租)方准入条件
(一)意向受让(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及项目业主单位另有规定外。
(二)意向受让(承租)方须于公告期规定的报名时间****交易所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n/usercenter)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
(三)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意向受让(承租)方可按照以下方式实地勘察该项目
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承租)方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四、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仅接受线上报名,以系统通过报名为准。意向方需****交易所农村产权(集体资产)流转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并进行报名。
1.系统注册地址:https://www.****.cn/usercenter
2.注册完成后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及缴纳交易保证金。
3.缴纳交易保证金、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 3月17日18****银行到账为准)。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上传提交的资料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
1.意向受让(承租)方为具有中国国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双方手指模);
2.意向受让(承租)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须提供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在委托代理情况下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意向受让(承租)方为工商登记注册个体户的,须提供工商登记注册个体户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户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或双方手指模);
4.意向受让(承租)方须提供**农交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其他事项:
1.同一项目编号同一意向受让(承租)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个体户或自然人)只能报名一次(因项目延期、中止、原受让(承租)方弃标重启除外)。
2.本项目交易****银行转账方式缴交,且交易保证金转账人、意向受让(承租)方、合同承租方须一致。
3.意向受让(承租)方、意向受让(承租)方(法人、非法人组织等)的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在**农交所办理报名时,需签名的文件都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
五、法定优先权申报要求
本项目 无 享有法定优先权的个人或单位。
六、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意向受让(承租)方****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截止日18时前已到账(即报名期限结束前已到账)。
(一)专用账户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440********019490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天阳支行。
(二)注意事项:
1.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方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跨行转账所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受让(承租)方承担不利后果,银行转账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名称和项目编号。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意向受让(承租)****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公证委托等)转账。除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处理方式如下:
(1)若意向受让(承租)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农交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2)若意向受让(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在**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作为合同押金按约定不计利息转至项目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足部分,由受让(承租)方须在签署租赁合同前向项目出租方补足。
(3)意向受让(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承租)方后,如出现违反如下(二)“保证内容”中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农交所扣除其应付给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项目出租方所有。
(三)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承租)方后,该受让(承租)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单位和**农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具体签署时间请留意电话和短信通知),并在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署《租赁合同》。
2.受让(承租)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服务费收取不因合同执行情况发生改变)。
3.受让(承租)方在应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前,按约定履行支付相关款项等义务。
七、交易服务费
(一)**农交所以项目成交价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的3%收取交易服务费,增值部分按5%的比例收取(服务费收取不因合同执行情况发生改变)。
(二)受让(承租)方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服务费由**农交所直接从交易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八、联系方式:
****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泽鑫
电话:020-****0904
地址:**市**区流花路123****中心**9楼
项目业主单位:****
联系人:彭培英
联系电话:137****0835
地址:**区东涌镇启新路40号
****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