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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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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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开发区光伏新能源产业链配套项目(一期)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 |
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告招标 |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 ****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人电话
183****8925 |
标段信息【****开发区光伏新能源产业链配套项目(一期)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
标段名称
| ****开发区光伏新能源产业链配套项目(一期)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 | 标段编号
****-01 |
公告正文
| ****开发区光伏新能源产业链配套项目(一期)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光伏新能源产业链配套项目(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赣经开审备〔2026〕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开发区,****侧、****侧、**路东侧。 2.2 工程规模: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05443.81平方米,包括办公楼1栋、生产车间6栋(含架空封闭连廊5处)、仓库1栋、门卫(消防控制室)、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等。 2.3 招标范围:从项目施工阶段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驻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的投标清单造价分析、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款工程量及价款审核、后续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审核、商务分析、参与图纸会审及监理会议、参与重大事项会议、合同谈判、变更、签证、索赔、竣工结算审核,出具月报、年报、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及竣工结算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发包人验收合格为止;当上级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做好配合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2.4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用不得高于《**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建价协〔2022〕7号)的31%,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2.5 服务期:暂定350日历天,具体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在有效期内),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2025年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15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注: (1)类似业绩认定以提供造价咨询合同为准,金额、时间以造价咨询合同中的投资额、签订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合同投资额可累加。合同必须能体现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或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7.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7.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70分 类似业绩:10分 项目机构人员:15分 企业综合实力: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费率)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腾讯会议里抽取,并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实时播放,开标会议前请各投标人下载“腾讯会议”APP或使用微信小程序“腾讯会议”,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入腾讯会议等候室等待(入会名称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会议ID:455-****-1246。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Q1值抽取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招标人不接受因此而提出的任何异议。 最高投标限价B=31%。 注: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 投标报价 (70分) 投标报价(费率)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费率)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投标报价(费率)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70分 类似业绩 (10分) 类似业绩 (10分)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15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每提供1个得2.5分,最高得10分。 注: (1)类似业绩认定以提供造价咨询合同为准,金额、时间以造价咨询合同中的投资额、签订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合同投资额可累加。合同必须能体现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或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3)同一个业绩仅计取一次得分。 (4)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10分 项目机构人员 (15分) 项目组成员 (15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4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类最高级别执业资格证书的,每具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11分): (1)每具有1名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最高得3分;上述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员中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2)每具有1名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最高得3分;上述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员中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1)提供上述评分相关有效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同一人员仅按最高得分计取一次。 15分 企业综合实力 (5分) 企业综合实力 (5分) 1、投标人具****管理部****行业协会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一等级的得2分;第二等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由于地区和部门对造价咨询信用评价等级不统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信用评价部门发布的有效文件或网上截图、颁发的有效期内信用证书等证明资料。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5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0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om/#/homePage)获取。 注:初次在“**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15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平台及网址为:**市****建设局(https://www.****.com/#/homePage)。 注:(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市****建设局(https://www.****.com/#/homePage),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投标资料。 (4)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腾讯会议里抽取,并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实时播放,开标会议前请各投标人下载“腾讯会议”APP或使用微信小程序“腾讯会议”,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入腾讯会议等候室等待(入会名称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会议ID:455-****-1246。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Q1值抽取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招标人不接受因此而提出的任何异议。 7.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2025年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6)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1****花园46号楼三楼 联系人: 李工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183****8925 电话: 0518-****0559/136****3946 传真: / 传真: 0518-****0559 邮编: 222100 邮编: 222000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qq.com 2026年 3 月 13 日电子标服务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1.投标人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在有效期内),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2025年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15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注: (1)类似业绩认定以提供造价咨询合同为准,金额、时间以造价咨询合同中的投资额、签订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合同投资额可累加。合同必须能体现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或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7.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7.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其他事项说明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最新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 2026-03-13 18:49:14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2026-03-20 23:59:59 |
要求澄清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 2026-03-24 15:00: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2026-03-24 15: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3-27 15:00:00 | 开标时间
2026-03-27 1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