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青线K23+149增设限高防护架项目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工务段兰青线K23+149增设限高防护架项目已由《****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包兰线迎水桥至干塘段增设防护栅栏等302个项目预计划通知单》(计建预〔2025〕26-6号)批准建设,****工务段,建设资金来源为资本化安全生产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工务段。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建设地点:兰青线K23+149。
建设规模:兰青线K23+149桥跨越109国道,109国道通行大型车辆较多,该处在曲线段,桥两侧道路均有坡度,车辆失控后碰撞桥梁的风险较大。需增设专桥设(05)8184标准限高防护架1孔。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增设专桥设(05)8184标准限高防护架1孔(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结合本工程特点,为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兑现,****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本次招标该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2.3 其他说明:无。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铁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银行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3.3信誉要求
3.3.1近三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犯罪或者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诉讼和仲裁。
3.3.2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被解除合同。
3.3.3本次招标不接受经“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等相关网站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4人员要求
3.4.1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3.4.2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需具备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3日22时00分至2026年03月18日22时00分,在****@163.com 邮箱发送报名表(详见本次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及电话),并在**省**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详细地址)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在投标人报名邮箱中)。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账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人在邮箱递交投标报名资料时同时提供标书费缴费凭证!
标书费交款账户: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6********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32414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03月3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31日09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31日09时30分,地点为**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定于2026年03月31日09时30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省**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标书代写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index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路三角线102号
联系人:陶工
电话: 0931-****415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联系人:支工
电话:0931-****855
电子邮箱:****@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市电 0931-****168 路电 071-26168。
8.1异议受理:
电话:0931-****020 邮箱:****@163.com
8.2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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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