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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拟采购“境外短信发送服务”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验证码、出票通知、航班变更、会员服务、里程提醒等给旅客发送销售服务相关的短信通知服务。合同周期:自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网http://www.****.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严重失信、经营异常记录;(境外企业、****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
| ****集团受限行为(不良行为、禁止交易、绩效淘汰),且未在处理期和处罚范围内。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八)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 (九)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国电信网码号**使用证书》。 |
| (十)拟投产品具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证书(2级或3级)。 |
| (十一)供应商具备ISO/IEC 27701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十二)供应商具备自研及在拟投产品基础上按照采购人要求定制化建设开发的能力,拥有拟投产品对应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商标注册证明等资质文件。 |
| (十三)近三年内,具备至少3个国际短信类**案例,单个案例金额不少于500万。 |
| (十四)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
| (十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提供属于2025年9月1日至公告截止之日期间任意3个月的 ①企业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如:税务机关或代缴机构出具的完税凭证,若存在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②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如: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若存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
| 8.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请提供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附加说明)。 |
| 9.提供①“信用中国”(https://www.****.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 |
| 10.提供供应商的①《中华人民**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中华人民**国电信网码号**使用证书》复印件、③ISO/IEC 27701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拟投产品的④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证书(2级或3级)复印件、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商标注册证明等资质文件复印件。⑥供应商需另提供关于“供应商具备自研及在拟投产品基础上按照采购人要求定制化建设开发的能力”的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上述复印件及承诺书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
| 11.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公告截止之日,供应商已具备的国际短信类服务**案例,案例数量不少于3个、单个案例金额不少于500万的业绩清单及案例证明。注:清单模版见附件;证明材料为清单中全部合同的有效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内容(能直观查阅出直接相关内容或关键词)、标的额、合同生效条款、合同签署页。若案例为框架协议,可****银行账户的记录和订单或对账单等,作为合同标的额的有效依据。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所有报名材料均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须加盖报名供应商企业公章。若上传材料页面超过30页,可加盖首页章和骑缝章。
(三)不同法人或负责人的供应商业绩、资质不可混用。供应商对所递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承担完全责任。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伪造或变造等情形,将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