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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潭镇幸福河湖示范节点综合改造工程[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 | 通过 | / |
| 2 | ******公司 | 通过 | / |
| 3 | ****集团****公司 | 通过 | / |
| 4 | ****公司 | 通过 | / |
| 5 | ******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3月14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17日00时00分止。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0-****1303
联系地址:**市**区派潭镇文政路12号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水务局
联系电话:020-****9502
联系地址:**市**区**街园圃路4号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