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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顺丰翠园住宅楼(自编F-10、F-11);顺丰翠园住宅楼(自编F-8、F-9)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顺丰翠园住宅楼(自编号F-8、F-9)、住宅(自编号F-10、F-11)工程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 ||||||||||
| 标段(包)名称 | 顺丰翠园住宅楼(自编号F-8、F-9)、住宅(自编号F-10、F-11)工程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 ||||||||||
| 公示名称 | 顺丰翠园住宅楼(自编号F-8、F-9)、住宅(自编号F-10、F-11)工程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03-10 10:30:00 |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518.00元,总分:94.42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880.00元,总分:85.35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总报价:****331.60元,总分:83.65分。 | ||||||||||
| 1 | **** | ****0101MA5AT2M68C | 1 | ****518.00元 | /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 |
| 2 | ****公司 | 913********205141H | 2 | ****880.00元 | /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 |
| 3 | ****公司 | 914********741730U | 3 | ****331.60元 | / | 收到《电梯生产安装联系函》之日起算50个日历天内,电梯主体及组件、部件等需全部送达施工现场,以确保可以随时开展电梯安装工作。 收到《电梯生产安装联系函》之日起算120个日历天内,须完成该批次电梯的安装并经过甲方和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取得******管理局颁发的《**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市继****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区石井街兆丰路138号五楼502房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137****9744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区建设****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2546,020-****0407 | ||||||||
| 联系地址 | **市**区大金钟路23号****交通局二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3-14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3-17 00:00:00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