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柏埔镇荷树岗**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公示文号:紫自然资矿公示〔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细则》《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财政厅 ******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规〔2023〕4号)《**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委****交易中心于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03月11日16时止网上挂牌出让**县柏埔镇荷树岗**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
场所:**市**县柏埔镇**村沥头寨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41903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地点:****交易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县柏埔镇荷树岗**建筑用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位于**省**市**县288°方向,直距约42km处,行政区划隶属**县柏埔镇管辖。**中心点地理坐标:北纬23°43′35.153″、东经114°50′59.276″。
面积:0.1001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 1 | ****866.67 | ****6678.84 | | |
| 2 | ****693.51 | ****6651.22 | | |
| 3 | ****970.86 | ****6557.60 | | |
| 4 | ****293.97 | ****6570.65 | | |
| 5 | ****460.33 | ****6604.32 | | |
| 6 | ****488.97 | ****6755.73 | | |
| 7 | ****431.12 | ****6824.66 | | |
| 8 | ****367.99 | ****6764.73 | | |
| 9 | ****281.50 | ****6712.38 | | |
| 10 | ****096.24 | ****6687.13 | | |
| 11 | ****918.07 | ****6731.45 | | |
| 297 | 100 | A | 1 |
**储量:根据广****评审中心评审备案的《**省**县柏埔镇荷树岗**建筑用花岗岩矿**储量报告》及《矿产**储量评审意见书》(粤资储评审字〔2025〕94号),截至2025年5月31日,**省**县柏埔镇荷树岗**范围内(标高297米至100米)查明/保有建筑用花岗岩**量259.58万立方米(控制**量矿石量156.53万立方米,推断**量矿石量103.05万立方米)。未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前,剥离量201.53万立方米(残坡积层 12.25 万立方米,全风化花岗岩层131.90万立方米,全风化辉长岩层13.48万立方米,半风化花岗岩、辉长岩43.9万立方米),剥采比 0.78:1。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后(建筑用砂全风化花岗岩体积131.90万立方米、砂量39.97万立方米、产砂率30.3%)剥离量69.63万立方米、剥采比0.18:1。
开采标高: 297.0米至 100.0米
**开发利用情况:本次出让采矿权未开发利用,竞得人在竞得采矿权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产**开采方案编制指南》等要求编制矿产**开采方案,经具有审批权限的自然**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开采方案进行开采作业;开采方案需要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报具有审批权限的自然**主管部门批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竞得采矿权后,必须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要求编制**生态修复方案,经具有审批权限的自然**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并严格执行经审查通过的**生态修复方案,落实年度治理恢复任务,无条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生态修复费用的计提、使用和监督管理按有关法规执行。
拟出让年限:9.52年
起始价:1769.54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0.0%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1769.54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分期支付
五、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以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26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提出。
本公示在 ****门户网站、****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