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校园育人环境,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规范校园垃圾清运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全体师生学习、工作与生活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校现就校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校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校园内生活垃圾等全流程清运服务
3.项目地址:****校园内
4.服务期限:服务总周期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
2.持有合法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须取得车辆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运证件,车辆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严禁使用报废、破损、不合格车辆;
4.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36个月),在经营服务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标书代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资料要求
投标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一套,原件备查,具体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递交相关信息
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17日17时30分。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一中总务处(春晖南楼104室)。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具体评标规则如下:
1.在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一中标候选人;
2.若出现多家投标人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则进行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
五、履约要求
1.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核心条款须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得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招标人可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六、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3****8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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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