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品产****处理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信息
**** 委托****承担的《 **县食品产****处理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 号)的相关规定,现对《 **县食品产****处理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1. 建设项目情况
(1 )项目名称: **县食品产****处理厂项目
(2 )建设地点: **县食品产业孵化园,****工业园**东侧。
(3 )建设性质:**
(4 )建设单位: ****
(5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 2000 万元
(6 ) 建设周期 : 1 年( 20 26 年 )
(7 ) 占地面积 : 2000 平方米
(8 )劳动定员及生产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 5 人。生产岗位四班三运转 ; 管理岗位8 小时一班制,年工作时间 8760 小时。
2. 建设单位概要
(1 )建设单位名称: ****
(2 )建设单位联系人:谢友
(3 )联系方式: 电话138****9399
邮箱138****9399@ 163 .com
3. 环评单位概要
(1 )环评单位名称:****
(2 )环评单位联系人: 黄工
(3 )联系方式: 电话0799-****990
邮箱 ****293722 @ qq .com
4.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链接:https://pan.**.com/s/1Lg66h9KoCI4Cs3CrvD5zlQ
提取码:y67e
5.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周边范围内的人群 。
6.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
(2 )认为该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3 )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4 )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RrVFl6pUEYdXuLJEMMaekg 提取码: adua
8.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好下载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发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通过建设单位 或 环评单位预留电话提交意见。
9.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20 26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