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审批
安徽-宣城-绩溪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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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管理办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4 09:59

根据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关要求,****委托****进行本《办法》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征询社会各群体对本《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事项概况

为有效遏制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市建设秩序与公众利益,**县正积极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此项工作遵循“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了多部门联动的网格化巡查与处置机制,旨在实现对违法建设的“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拆除”。《办法》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权责分工:****政府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厘清了自然**和规划、城管、属地乡镇(经开区)等部门的认定、查处和防控主体责任,并要求供水、供电、通讯、混凝土企业等市场主体履行配合停供义务。

2.强化全过程管控:从事前的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巡查劝阻,到事中执法部门的快速认定、现场制止,再到事后依法采取的拆除、没收、罚款等处置措施,形成了覆盖“防、控、查、处”各环节的管理链条。

3.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建设,除依法拆除或没收外,还实施房产登记与交易冻结、不予核发相关经营证照、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进行失信惩戒等多维度限制措施,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违建的,抄告其所在单位处理。

4.畅通监督与救济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违法建设。明确因违法建设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救济。

根据中央、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和若干举措,现对相关单位进行意见征集。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办法》对周边居民、企业商户等群体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2.本《办法》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3.关注本《办法》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4.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评估主体:****

单位地址:**省****广场建设大楼(河滨北路31号)

2.评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柏景雅居翠竹轩3栋105号

联系人:许 工 联系电话:188****7732

邮箱:****@qq.com

3.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本通告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4意见建议反馈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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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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