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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13
| 项目名称 | **宏达汽车扩建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垒头乡黄于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黄林聪 |
| 联系人 | 黄林聪 | 联系电话 | 136****5563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3-13 | ||
| 建设性质 | 扩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新增喷塑流水线1条、喷室1个,压力机(压铸机)12个、滚筒1个。扩建后喷涂固化工序中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和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共同由1根15m排气筒(p1)排放,压铸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喷室产生的废气共同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由1根15m排气筒(p2)排放。其他建设内容不变。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喷粉、固化工序采取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压铸工序、喷室采取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P2)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塑粉回用于生产。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
| 承诺:**** 黄林聪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黄林聪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