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教学、办公管理等工作的网络运行安全与稳定,满足校园数字化教学、智慧校园建设等互联网接入服务需求,规范政府采购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校园互联网接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
一、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校园互联网接入服务项目
2. 采购单位:****
3.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5. 服务期限:原则上1学年,期满依履约情况可续签
6. 服务范围:所辖学校、幼儿园的互联网接入、网络运维、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7. 提供网络专线搭建、带宽保障、安全防护、7×24 小时技术支持、故障抢修、网络升级优化等配套服务;****教育局城域网核心设备防火墙、交换机等设备的托管、管理、维护与调试工作,全方位保障校园教学、办公等网络应用稳定、安全、高效运行。
二、参选资格要求
1. 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含互联网接入、通信线路、网络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
2. 持有工****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含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具备匹配的网络**、技术团队及售后能力;
3. 近三年无重大网络服务质量投诉、通信行业行政处罚,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各类失信、不良名单;
4. 有固定经营场所、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及完善的运维抢修体系,能及时处置网络故障;
5. 在**设服务网点或**运维机构,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标准
服务需遵循《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规及教育行业网络建设规范,核心标准如下:
1.带宽:按各校需求提供专属带宽,上下行速率对称,支持弹性扩容,无卡顿、限制问题; 7×24小时监测,重大教学活动提供专属保障;
2. 运维服务:7×24小时技术热线,故障响应≤30分钟,本地现场处置≤2小时,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重大故障修复≤24小时;每月至少1次巡检,免费更换老化线路、故障设备,为校方提供网络技术培训;
3. 数据保护:严格保护校园各类数据,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数据泄露、丢失的,由其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四、递交报价文件相关信息
1.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9:00-2026年3月17日 17::00时(**时间),逾期或不合规文件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2. 询价时间:2026年3月18日9:00(**时间);
3. 递交及询价地点:****综合楼五楼523办公室;
4. 联系人:苏德,联系电话:158****1501
五、报价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文件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封面标注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密封包装且封口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1. 资格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时提供)、无违规及安全承诺书、经营场所及本地化网点证明、技术团队证明、同类项目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 商务及技术文件:含报价函、报价明细清单、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网络升级优化方案等。
六、报价要求
1. 为一次性最终报价,以人民币结算,包含线路、设备、运维、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单位不另行支付;
2. 报价需合理,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 文件递交后不得修改、撤回,询价中更改报价的,文件视为无效;加急标书代写
4. 报价有效期为递交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加急标书代写
七、成交原则
1. ****教育局相关人员组成,先审查资格及文件合规性,不合格者不进入比价环节;
2. 符合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按有效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 最低报价相同时,综合考量本地化服务能力、技术团队、同类业绩等因素择优确定;
4. ****教育局办公区域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出《成交通知书》,询价小组拥有最终评审权。
八、无效报价情形
资格证明文件不合规、文件未按规定编制密封、逾期递交、报价内容不完整、技术方案偏离核心标准、提供虚假材料、未提交相关承诺书等,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九、合同签订及履约
1.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2.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校园网络接入、设备调试及试运行,合格后正式启用;
3. 履约期间供应商需严格按合同及公告标准服务,出现带宽不达标、故障处置不及时、数据泄露等违约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整改、扣费,直至终止合同并追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名单;
4. 采购单位定期考核服务质量,结果作为合同续签、后续采购的重要依据。
十、其他事项
1. 供****服务区域,费用自理,踏勘结果作为报价及方案编制依据;
2. 本次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3. 服务需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4. 因政策调整、校园布局变化等不可抗力,采购单位可合理调整服务需求,双方另行协商相关事宜;
5.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未尽事宜将发布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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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