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昭平生态环境局关于采购昭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评估技术服务的询价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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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复核评估技术服务》的询价通知

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拟采购《**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复核评估技术服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复核评估技术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编制整理评估指标(详见附件1)材料,以及复核工作所需的“年度计划”“年度总结”“自查报告”“复核技术报告”“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等。2026年5月底前按要求完成2025年度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复核评估各项指标和佐证材料编制整理及上传管理平台;2027年5月底前按要求完成2026年度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复核评估各项指标和佐证材料编制整理及上传管理平台;2028年5月底前按要求完成2027年度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复核评估各项指标和佐证材料的编制整理及上传至管理平台。

2.服务时限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作结束。

3.质量要求:各项材料通过专家、****生态环境厅和生态环境部审核通过。

4.项目预算:30万元。

三、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含服务内容、总价等)及服务承诺书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五)提供近年来做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四、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五、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请各意向供应商于2026年3月19日18:00前将有关材料密封提交至我局。

地址:**市**县敬业路3号,****204办公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何砚声0774-****578。

邮箱:zphb2430@gxj.****.cn。

附件:1.关于印发《****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就是**银山”****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

2.**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复核评估技术服务项目报价单

****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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