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发改投审〔2026〕16号
****改革局关于**市**县青溪镇2026年烟稻轮作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及投资概算的批复
**县****:
报来《关于**市**县青溪镇2026年烟稻轮作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以工代赈项目立项的请示》及《**市**县青溪镇2026年烟稻轮作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收悉。为依托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切实发挥以工代赈“赈济”作用,激发群众依靠自身劳动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同步完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助力共同**,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立项申请,现将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县青溪镇2026年烟稻轮作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市**县青溪镇溪口村、下坪沙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1、设计治理河长1550米;2、**护岸长3100米,采用浆砌石挡墙形式,高约1.48米;3、挖烟稻轮作土方68171.3平方米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13.85万元,其中工程**费468.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11万元。资金来源:项目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42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82.71%;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资金配套解决。
六、项目招标: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建设方式:项目采用“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综合赈济模式,以“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主体+当地群众”形式实施,突出产业带动与利益联结,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群众增收深度融合。
九、项目业主:****。
十、责任单位:****负责项目与产业规划衔接、进度统筹及利益联结机制落实。
十一、监管单位:****改革局**县财政、农业农村、水务、交通运输、住建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劳务报酬发放及资产分红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
十二、劳务报酬:该项目严格按照“发放的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的比例应在40%以上,并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要求贯彻落实,做到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施工队伍。劳务报酬一律采用“一卡通”或银行卡的方式及时按月发放,发放情况须在项目所在地村(组)公示公开(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72.91万元,占该项目中央资金40.68%。
十三、务工组织:****要优先组织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与务工群众签订规范的务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发放时间及双方权利义务),并为其购买团体意外险,保障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参与务工人员数量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不少于164人执行,确保更多群众受益。
十四、资产折股量化分红: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管理,按照“集体控股、群众参股”原则进行折股量化。具体分红比例为:村集体占75%、参与项目建设的群众占25%,确保村集体能够充分享受企业发展带来的红利。分红时间为每年3月和12月;分红方式为通过“一卡通”转账。建立长效利益联结机制,确保群众长期受益。
十五、其他: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及产业发展规划,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尽快开工并加强管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确需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注重项目与产业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促进产业发展、带动群众持续增收中的“赈济”作用。
附件:**市**县青溪镇2026年烟稻轮作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纪监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运输局、****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