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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办公室: ****991 ****中心: ****071
项目名称:**县新营子镇塔布峁村3#采坑生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市**县新营子镇3#采坑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区修复面积为6.44hm2,主要建设防渗工程、渗滤液导排系统、截水沟、封场覆盖工程等。治理区修复面积为6.44hm2,库容57.49万m3,拟回填粉煤灰68.99万t(压实密度按1.2t/m2计);治理时间约12个月(施工期2个月,回填治理期10个月)。本项目接受固废类型为I类工业固体废物(粉煤灰),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修复技术规范》(DB15/T2763-2022)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治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防渗、封场及复垦等作业。
环评单位:******公司
受理单位:****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