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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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采购单位: 广韶北高速公路
发布时间: 2026-03-14 21:38
截止时间: 2026-03-17 17:05 加急标书代写
招标方联系人: 惠晗
招标方联系电话: 177****1155
招标方邮箱: ****@qq.com
监督方联系人: 刘长魁
监督方联系电话: 188****0721
监督方邮箱:
保证金: 2400.0
结算与发票信息:
结算方式: 对账结算
支付条件: 对账票到后3-6个月内支付本次货款的70%,剩余20%签订末次清算协议后12个月内支付,10%质保金在最后一批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5%,剩余5%质保期满2年后支付。质保金的返还不免除乙方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票
交货信息:
交货方式: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收货人: 惠晗
收货人联系方式: 177****1155
其他说明事项: 蒸养设备系统(控制3套蒸养棚)喷淋设备系统(控制6套喷淋棚)雾化设备系统(控制6套雾化棚),合同单价为到甲方指定卸货地点价格,产品单价为乙方将物资安全完整的运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单价,包含货款、装车费、运输、卸车费、安装标定费、资金成本、财务费用、利润、**税、增值税、取证费、安装费、人员培训等在内的一切费用。税前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若遇国家税率调整,在保证税前单价不变的前提下,对含税单价进行调整。2.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实际签认及验收合格数量为准。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后, 2 月(不超过60日)支付货款结算金额的 70 %,剩余 25 %货款在该批物资交验合格后 6 个月内支付,剩余5%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 6 个月内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如发生纠纷,所涉及物资货款在解决纠纷后30日内付清。 如遇甲方资金紧张,乙方同意给予甲方 3 个月的支付延缓期。该延缓期内,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责任。
标的明细: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标准及要求 交货期 送货地址
| 1 |
460****000001 |
混凝土蒸汽养护系统 |
Ⅲ型轨道板 |
1.0 |
套 |
智能养生系统,包含蒸养设备系统(控制3套蒸养棚)喷淋设备系统(控制6套喷淋棚)雾化设备系统(控制6套雾化棚),具体技术标准及要求见询价书 |
按照通知交货 |
华南区-**省-**市-**县-****搅拌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