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我区消费市场活力,切实让消费者受益,根据《****商务局关于征选2026年**市第一批汽车购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的通知》,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2026年第一批汽车购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及要求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县区推荐、市级审核、社会公示”规范性程序,公开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且工作配合度高的企业参与,我区将择优推荐一批信誉良好、经营规范、服务优质的汽车销售企业,作为2026年**市第一批汽车购新补贴政策实施主体。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特别是近两年“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存在虚假交易、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先涨价后补贴、骗补套补等违规违法行为,或对政策理解不到位、系统业务不熟悉、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一律取消本次购新补贴参与资格。
二、征集范围
在**区依法注册登记,开设实体门店,且为独立纳税主体,能向消费者开具本地销售统一发票,从事乘用车新车销售经营活动的企业。
三、征集企业资质
(一)依法在**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信用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二)主营业务清晰,符合征集范围要求,具备稳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运营能力,汽车销售须具备相关资质。
(三)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企业。
(四)具备支持补贴或消费券核销、数据统计的信息化收银系统,****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银联渠道交易的能力,并能按要求与相关监管平台或数据系统进行对接。
(五)承诺遵守本次促消费活动各项规则,****政府部门开展政策宣传、培训、数据报送、监督检查和审计等工作,能按照核销和审计的要求,实时上传相关资料,并承诺在活动期间诚信经营,提供优质商品与服务,杜绝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
(六)承诺严格遵循汽车销售、发票开具、售后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建立退换货台账,退换货在财政资金兑付之前,消费者支付金额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
(七)企业能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工作,对于活动开展过程中产生的舆情能够积极处理。对因参与活动企业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同意由相关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四、申报材料
(一)《**区2026年第一批汽车购新补贴活动申报表》(加盖公章)。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介绍信(加盖公章)。
(四)2025年12月和2026年1-2月纳税申报表(加盖公章)。
(五)企业信用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及《**区第一批汽车购新补贴政策参与主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六)汽车销售企业需提供品牌授权销售证明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且自愿参与的企业,请于2026年3月16日17:00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同时将申报材料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联系方式)。
(二)初审推荐:区商务局**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初审和实地核查,重点审核企业经营状况、信用记录、合规情况等。
(三)审核公示: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由区商务局汇总后,按****商务局进行最终审核。市级审核确定的入选企业名单,****商务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二)入围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及**协议,全面加强自身风险防控,****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的监督。活动期间,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承诺的行为,将立即取消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补贴或消费券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商务局将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对入围企业的经营行为、发票开具及补贴申领数据实时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政策解读、企业约谈等方式,强化企业合规意识,督促合规诚信经营,确保政策规范有序实施。
附件1:附件1-**区2026年第一批汽车购新补贴活动申报表.xlsx
附件2:附件2-**区第一批汽车购新补贴政策参与主体承诺书.docx
联系电话:0931-****025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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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