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屯昌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立供应商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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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供应商库的公告


为提高资产评估、房屋与砂石土测绘优质**整合,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选择服务质量可靠、诚信的供应商,降低采购成本与选择风险,提高供方单位选择效率的目的,****集团供应商库的有关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库准入遵循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供应商一视**,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开展评审,杜绝歧视性、排他性条款;

(二)择优遴选原则:综合考量供应商资质的综合实力、信用状况、服务能力、履约记录等因素,择优选取优质供应商纳入库中;

(三)动态原则:供应商库建立后实行定期考核与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予以清退,确保库内供应商质量;

(四)诚信原则:凡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不予入库。

二、入库范围及类别:

凡符合本公告以下规定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

资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评估、动产评估、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租赁涉及到的资产评估;

测绘:房屋、土地、砂石土测绘,包括不动产证办理涉及到的权籍调查、土地分割等工作。

三、申报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专项条件

1.针对采购的类别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2.能够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应的法律法规,服从我司采购管理制度;

3.承诺提供及时优质服务、确保履约质量。

(三)禁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库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近三年内曾因违约、违规等行为被其他单位取消**资质的;

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情形;

5.对于此前与我司**过程中存在履约不完全或服务质量不达标的供应商,将不纳入本次供应商库。

四、申请资料及提交方式

(一)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需注明授权事项及期限);

3.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信用材料:

1.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能力证明:

(1)企业简介(含经营范围、技术团队、服务案例等);

(2)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或用户反馈);

(3)售后服务方案(含响应时间、技术支持等)。

(四)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类别入库申请;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其他资料: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附件 1)。

(六)提交方式

1.投递人需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将所有资料扫描成电子档(一份PDF版U盘或光盘形式)与纸质资料一并密封后递交。 封面注明“供应商库申请、入库类别、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提交日期”,档案袋封面须加盖公章。

2.征集时间: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0日法定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投递的资料文件应在征集时间内送达,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3.本次建库采用现场递交,现场递交至**省**县屯城镇****花园6#-A幢101;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188****7358。

五、供应商管理

(一)动态调整:

供应商库实行定期更新(每半年复核一次),对服务质量不达标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将予以清退。

(二)优先采购:

入库供应商在参与服务采购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中标权。

(三)信息维护:

供应商应及时更新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质变更、业绩新增等内容,未及时更新的,后果自负。

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库有效期为1年,截止时间为2027年3月16日。期满前1个月可申请续期,未申请续期或续期审核未通过的,自动退出供应商库。标书代写

2.供应商在纳入供应商库之后,****公司变更,请在变更之后1个月内提交变更的资料。

3.本次供应商库建立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供应商自行承担申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执行,我中心拥有最终解释权。

5.本次建立的供应商库仅为我司采购活动提供备选**,不代表入库即获得采购项目**资格,具体采购项目仍需按照法定程序择优确定**供应商。

6.我司对入库供应商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采购业务开展,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以上如有变更,会通过原公示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附件一《供应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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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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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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