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
你单位报审的《****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地点位于******办事处唐家村(唐家村修配城内),属**项目。项目租赁唐家村土地9990m2,****结构厂房面积2000m2,主要建设综安检车间及营业大厅、环检车间、外检区、底盘动态检验区、办公室等。项目拟建设检测线6 条,包括:3 条轻型柴汽混合环保检测线、1 条重柴环保检测线、2 条13T 综合、安全检测线。预计每年检测能力为1 万辆机动车,其中:柴油车为4000辆、汽油车为6000 辆。项目总投资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万元。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沟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区域绿化或定期委外清掏。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按照《**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场地必须达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遮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6个100%。
2.运营期,完善日常管理制度,采取加强通风、人车分流等措施,减少汽车尾气影响。项目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的相应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 施工期,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在午间、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并优先选择低噪施工机械,对高噪设施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2.运营期,采取围墙隔声、车辆慢速行驶、禁鸣喇叭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边界处声环境功能区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按照《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须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 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项目须依法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请按规定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满足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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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2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