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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管〔2023〕51号
****教育局:
报来《****教育局关于申请批复〈****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健全和完善特殊教育基础设施条件,促进特殊教育工作与社会发展的衔接协调发展,同意实施****教师周转宿舍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雉山**巷25号,****内。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单位:****。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一栋5层教师周转宿舍,建筑占地面积700㎡,总建筑面积2300㎡,设置周转宿舍66套。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硬化、室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附属工程,购置家具等设备一批。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908.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4.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7.26万元,预备费用67.3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市级教育经费。
七、《****委员会关于****教师周转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市发改管〔2023〕6号)同时废止。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
****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3-****238;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3-12388。收信地址:**市**区青莲路1号**投资发展大厦北楼2521室,邮编:54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