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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02MAC2GDH95H | 建设单位法人:马红卫 |
| 栾林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无 |
| 红岛东大洋码头趸船布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41-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11-G5511-海上旅客运输 |
| 建设地点: | ****市**区 红岛街道东大洋码头东北侧 |
| 经度:120.30858 纬度: 36.1883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22 |
| 青环审〔2025〕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740.51 |
| 8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02MAC2GDH95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02MAC2GDH95H | 验收监测单位: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管理局生****研究中心 |
| 121********649442G | 竣工时间:2025-10-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articlepage.html?query=201********84549122 topNav=%E4%BF%A1%E6%81%AF%E5%85%AC%E7%A4%BA |
| 本项目为**项目,1座趸船浮码头,布设2个35m客船泊位和2个15m小艇泊位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项目,1座趸船浮码头,布设2个35m客船泊位和2个15m小艇泊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区红岛街道东大洋突堤码头东北侧海域。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405平方米钢质趸船浮码头1座和122.5平方米钢引桥1座,趸船通过钢引桥与现有东大洋突堤码头连接;配套工程包括300平方米可拆卸遮阳棚1处,并配套岸电系统装置、消防、照明、导助航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35米客船泊位和15米小艇泊位各2个。项目建设不设施工营地、加油站、船舶维修保养场所;不涉及围填海,不占用自然岸线;疏浚量为12万立方米。本项目疏浚物倾倒和运输不属于本次评价范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区红岛街道东大洋突堤码头东北侧海域。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405平方米钢质趸船浮码头1座和122.5平方米钢引桥1座,趸船通过钢引桥与现有东大洋突堤码头连接;配套工程包括300平方米可拆卸遮阳棚1处,并配套岸电系统装置、消防、照明、导助航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35米客船泊位和15米小艇泊位各2个。项目建设不设施工营地、加油站、船舶维修保养场所;不涉及围填海,不占用自然岸线;疏浚量为12万立方米。 |
| 趸船的锚链固定方式变动:工程趸船原固定方式为采用锚链系留,近岸端布置2条锚链,成八字形布置固定于码头岸壁;离岸端趸船外侧设三处悬锤,向海侧抛掷3条锚链,锚链轴线与趸船纵轴线夹角为40°;趸船实际建设时,取消了SG-08中趸船外侧三处悬锤,并增加近岸锚块吊环,拉环各一套。变更为趸船采用锚链系留,近岸端布置2条锚链,并设置锚块吊环、拉环各一套,成八字形布置固定于码头岸壁;离岸端向海侧抛掷3条锚链,锚链轴线与趸船纵轴线夹角为4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施工期工艺:(1)趸船、钢引桥等设施等由专业厂家设计、生产,采用拖船水上运输到工程现场并采用水上安装工艺现场安装。(2)疏浚施工方案采用“挖—运”施工工艺,由施工船清淤,泥沙装入自航泥驳运走。(3)遮阳棚由专业厂家设计、生产,采用自卸卡车运输到工程现场并采用传统安装工艺现场安装,采用化学锚栓固定。2.运营期工艺:趸船浮码头主要用于停靠客船和旅游小艇,客船和小艇均在本码头进行加水作业,客船行路线为东大洋码头一**轮渡码头,沿路游览观光**湾、**湾大桥、****城市景观等沿线景观。旅游小艇主要沿航线在**湾大桥北侧海域游玩观光。项目没有常规的装卸任务,仅有工作人员及游客上下船,项目运营期游客通过趸船码头踏步上下,其流程为:工作人员、游客钢引桥趸船码头客船/小艇。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工艺:(1)趸船、钢引桥等设施等由专业厂家设计、生产,采用拖船水上运输到工程现场并采用水上安装工艺现场安装。(2)疏浚施工方案采用“挖—运”施工工艺,由施工船清淤,泥沙装入自航泥驳运走。(3)遮阳棚由专业厂家设计、生产,采用自卸卡车运输到工程现场并采用传统安装工艺现场安装,采用化学锚栓固定。2.运营期工艺:趸船浮码头主要用于停靠客船和旅游小艇,客船和小艇均在本码头进行加水作业,客船行路线为东大洋码头一**轮渡码头,沿路游览观光**湾、**湾大桥、****城市景观等沿线景观。旅游小艇主要沿航线在**湾大桥北侧海域游玩观光。项目没有常规的装卸任务,仅有工作人员及游客上下船,项目运营期游客通过趸船码头踏步上下,其流程为:工作人员、游客钢引桥趸船码头客船/小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对施工机械及船舶定期维护,加注合格燃油,尾气排放须满足《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要求。码头设置岸电装置,停靠船舶原则使用岸电,不具备岸电系统船载装置的船舶应使用清洁能源等替代措施。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化施工船舶管理、提高疏浚施工精度等方式,减少疏浚悬浮物污染。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及小艇机舱油污****中心,单独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不得直接向海域排放,且建立管理台账并存档。施工期码头生活污水定期由****处理厂处理;运营期码头生活污水经码头趸船配备的厕所及污水舱收集后,再定期由****处理厂处理,按市政污水管网配套计划,尽快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施工船舶设备维修保养、加强船岸协调调度等有效降噪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港池及航道疏浚物须取得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后运送至海洋倾倒区,避让沿线保护区,严禁将疏浚物随意堆放、抛洒。船舶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接收处理;趸船及码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并存档,确保可溯源。 (五)严格落实生态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工艺,缩短施工时间。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减缓生态影响措施及监测计划,施工期尽量避开海洋生物繁殖期和迁徙期,施工结束后及时按规定采取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海洋水质、沉积物、海洋生态、海域水深地形跟踪监测,并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清淤或岸滩防护等生态环境修复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施工范围及运营期航行路线,减少或避免对周边养殖区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专业单位签订应急服务协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依托专业单位配备吸油毡、围油栏等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按规定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司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疏浚物倾倒许可相关手续,未依法办理前不得建设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对施工机械及船舶定期维护,加注合格燃油,尾气排放须满足《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要求。码头设置岸电装置,停靠船舶原则使用岸电,不具备岸电系统船载装置的船舶应使用清洁能源等替代措施。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化施工船舶管理、提高疏浚施工精度等方式,减少疏浚悬浮物污染。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及小艇机舱油污****中心,单独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不得直接向海域排放,且建立管理台账并存档。施工期码头生活污水定期由****处理厂处理;运营期码头生活污水经码头趸船配备的厕所及污水舱收集后,再定期由****处理厂处理,按市政污水管网配套计划,尽快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施工船舶设备维修保养、加强船岸协调调度等有效降噪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港池及航道疏浚物须取得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后运送至海洋倾倒区,避让沿线保护区,严禁将疏浚物随意堆放、抛洒。船舶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接收处理;趸船及码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并存档,确保可溯源。 (五)严格落实生态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工艺,缩短施工时间。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减缓生态影响措施及监测计划,施工期尽量避开海洋生物繁殖期和迁徙期,施工结束后及时按规定采取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海洋水质、沉积物、海洋生态、海域水深地形跟踪监测,并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清淤或岸滩防护等生态环境修复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施工范围及运营期航行路线,减少或避免对周边养殖区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专业单位签订应急服务协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依托专业单位配备吸油毡、围油栏等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按规定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司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疏浚物倾倒许可相关手续,未依法办理前不得建设运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须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报告书》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2、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到设计和施工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须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报告书》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2、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到设计和施工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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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无 |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 施工期选用先进的施工船舶、设备,实现高精度的定深挖泥,提高疏浚施工精度,减少疏浚作业中超深、超宽的疏浚土方量,降低疏浚作业对周围水体的扰动。疏浚作业季节及作业周期避开海洋生物繁殖期和迁徙期。施工船舶污水交****公司处理。项目施工期在陆域未设置生活区,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单位已出具情况说明。项目陆域生活污水处理方式不会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趸船配备厕所、污水舱,供码头工作人员及游客使用,定期清运,****处理厂处置,后期具有市政污水管网接网条件后,经趸船配备的厕所及污水舱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区红岛水质净化厂处理。 | 2025年9月调查中,疏浚区海水中3、5号站位无机氮超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但均符合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余各站位各评价因子均符合所在功能区质量标准要求。倾倒区海水中1号站位底层、2号站位表底层铜超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但均符合三类海水水质标准;1号站位底层pH超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但符合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余各站位各评价因子均符合所在功能区质量标准要求。项目施工期无无机氮和铜类污染物产生,海水中无机氮、铜因子超标可能与陆源污染物入海有关。2025年10月调查中,疏浚区及周边海域的7个站位中无机氮浓度均超过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超标率为100%;5个站位的活性磷酸盐浓度超过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超标率为71.43%,均可达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他所有监测因子浓度均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
| 1 | 无 | 《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 | 施工期加强船舶机械的维修保养,选用符合国标的燃油,有效的控制装卸机械设备尾气的产生量,从源头控制船舶机械尾气的排放浓度。运营期加强船舶机械的维修保养,选用符合国标的燃油,有效的控制装卸机械设备尾气的产生量,从源头控制船舶机械尾气的排放浓度,码头设置岸电装置,停靠船舶原则使用岸电。 | / |
| 1 | 无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选取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船舶,加强机械、船舶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始终保持正常运行,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使噪声增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加强观光船舶的日常维护和保养,避免其非正常状态运行产生的噪声;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船舶鸣笛次数。 | / |
| 1 | 无 | 无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港池及航道疏浚物须取得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后运送至海洋倾倒区,避让沿线保护区,严禁将疏浚物随意堆放、抛洒。船舶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接收处理;趸船及码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并存档,确保可溯源。 |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陆域生活垃圾和船舶生活垃圾。客船船舶生活垃圾经船上的生活垃圾收集装置统一收集后靠泊**轮渡码头时由**轮渡码头交**世纪****公司处理。码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规范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并存档,确保可溯源。 |
| 1 | 严格落实生态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工艺,缩短施工时间。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减缓生态影响措施及监测计划,施工期尽量避开海洋生物繁殖期和迁徙期,施工结束后及时按规定采取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海洋水质、沉积物、海洋生态、海域水深地形跟踪监测,并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清淤或岸滩防护等生态环境修复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施工范围及运营期航行路线,减少或避免对周边养殖区影响。 | 加强对船舶的安全管理,以降低船舶的水上交通事故率。根据农业部《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的有关规定,对项目附近水域的生物**恢复做出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措施和方案与当地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主管部门采取可行的生态补偿措施,对本项目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失进行合理补偿。根据本项目所在海域特点,本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采用增殖放流,通过对褐牙鲆、中国对虾开展一次增殖放流,增加水生生物**量和多样性。项目增殖放流投入资金41万元,高于本项目环评报告计算的生态补偿金额40.13万元。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专业单位签订应急服务协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依托专业单位配备吸油毡、围油栏等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项目与专业单位(**世纪****公司)签订防污染服务合同。****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依托东大洋突堤码头现有供水设施,在钢引桥上铺设水管,桥两端水管连接快速接头,供水时通过金属软管与码头面上的给水栓连接,为趸船及客船、小艇供水。 依托东大洋突堤码头供电设施,在钢引桥上布设电缆,采用挂缆的形式敷设,从码头面上的接电箱引出电缆,经钢引桥敷设至趸船。 依托**轮渡码头已有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东大洋突堤码头现有供水设施,在钢引桥上铺设水管,桥两端水管连接快速接头,供水时通过金属软管与码头面上的给水栓连接,为趸船及客船、小艇供水。 依托东大洋突堤码头供电设施,在钢引桥上布设电缆,采用挂缆的形式敷设,从码头面上的接电箱引出电缆,经钢引桥敷设至趸船。 依托**轮渡码头已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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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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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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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减缓生态影响措施及监测计划,施工期尽量避开海洋生物繁殖期和迁徙期,施工结束后及时按规定采取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疏浚挖泥作业尽量避开底栖生物、鱼类的产卵期、浮游动物的快速生长期及鱼卵、仔鱼、幼鱼的**度季节;本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采用增殖放流,通过对褐牙鲆、中国对虾开展一次增殖放流,增加水生生物**量和多样性。项目增殖放流投入资金41万元,高于本项目环评报告计算的生态补偿金额40.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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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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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按规定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你公司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疏浚物倾倒许可相关手续,未依法办理前不得建设运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按规定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疏浚物倾倒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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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