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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罐组**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罐组**综合利用改造项目
地点:**省****市海虞镇新材料产业园**路58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该项目不涉及产能变化,项目对现有厂区内已建成的罐组实施技术改造,新增购置一组物料输送泵及过滤器,调整原储罐储存的物料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5日至2026年4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25-****208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