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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03MA4QJFU97C | 建设单位法人:周玉荣 |
| 刘文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飞**镇白溪村罗卜塘组(原红德茶山厂房) |
| 年产2万吨萤石球团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飞**镇白溪村罗卜塘组 |
| 经度:113.192561 纬度: 25.91621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1-01 |
| 郴环苏分评〔2019〕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1-12-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8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03MA4QJFU97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03MA4QJFU97C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914********223097X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312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万吨萤石球团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万吨萤石球团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萤石湿粉、粘结剂→配料→混合、搅拌→制球→烘干→产品料仓→包装、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萤石粉原料→料斗→烘干(控水分0.5%)→料仓→加入粘结剂等配料→混合、搅拌→制球→二次烘干定性→过筛机→包装、外售。 |
| 稍有变化,工艺优化,烘干废气产生量增加,但环保设施优化,经论证,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减少,无组织排放量增幅<1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 项目混合、搅拌工艺产生的粉尘和烘干废气分别经一级 喷淋塔(水喷淋)和两级喷淋塔(水喷淋)处理,处理后的废气 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1#)排放,成品料仓产生的粉尘经一级 喷淋塔(水喷淋)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2#) 排放,外排废气颗粒物、SO、NOx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 中的二级标准。 废水 厂区做好雨污分流,喷淋塔产生的含尘废水进入循环水 池,经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 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农灌。 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 安装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 布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和破损外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给 废品回收站进行综合利用;生物质颗粒燃烧产生的灰渣经收集后用于附近菜地或茶园作基肥;循环水池内的沉渣收集后可返回生 产线继续配料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的存储、生产以及使用,风险水平低,通过加强管理后,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混合、搅拌工艺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和烘干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一级喷淋塔(水喷淋)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1#)排放,成品料仓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一级喷淋塔(水喷淋)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2#) 排放,经检测,外排废气颗粒物、SO、NOx 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经论证,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减少,无组织排放量增幅<10% 厂区做好了雨污分流,喷淋塔产生的含尘废水进入循环水池,经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农灌。 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 布置)等措施,经检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和破损外包装袋经****回收站进行综合利用;生物质颗粒燃烧产生的灰渣经收集后用于附近菜地或茶园作基肥;循环水池内的沉渣收集后可返回生 产线继续配料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的存储、生产以及使用,风险水平低,通过加强管理后,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
| 项目烘干工序调整,烘干废气产生量增加,但环保设施优化,经论证,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减少,无组织排放量增幅<1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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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4 | 1.87 | 0 | 0 | 0.04 | 0.04 | / |
| 0 | 1.029 | 1.122 | 0 | 0 | 1.029 | 1.02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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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废水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农灌。 | 化粪池 | 废水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农灌。 |
| 1 | 项目混合、搅拌工艺产生的粉尘和烘干废气分别经一级喷淋塔(水喷淋)和两级喷淋塔(水喷淋)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1#)排放,成品料仓产生的粉尘经一级喷淋塔(水喷淋)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2#) 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 项目混合、搅拌工艺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和烘干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一级喷淋塔(水喷淋)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1#)排放,成品料仓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一级喷淋塔(水喷淋)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2#) 排放,经检测,外排废气颗粒物、SO、NOx 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 已检测 |
| 1 | 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 | 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 已检测 |
| 1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和破损外包装袋经****回收站进行综合利用;生物质颗粒燃烧产生的灰渣经收集后 用于附近菜地或茶园作基肥;循环水池内的沉渣收集后可返回生产线继续配料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和破损外包装袋经****回收站进行综合利用;生物质颗粒燃烧产生的灰渣经收集后用于附近菜地或茶园作基肥;循环水池内的沉渣收集后可返回生产线继续配料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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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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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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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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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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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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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