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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建设地点:**市**县**街道山林村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5日至2026年4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龚**
联系电话:0813-****156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