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钟落潭镇 |
| 标的名称 | **公寓(钟落潭店)C104商铺(二次挂牌)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面议 | ||
| 价格说明 | 挂牌价格为首年每月租金,挂牌价格不包含物业管理费,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107.8658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2年 | ||
| 免租期限 | 无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至2026-12-31。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一)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二)意向方(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三)意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如意向方经营餐饮业,须具有正在经营1个或以上餐饮的经验。须提供现场图片、公告期截止之日前6个月的场地使用费缴交凭证(发票或收据,免租期内的,需提供保证金收据或转账凭证),实际经营者须为意向方;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权属人须为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一)招租物业未确权,招租方具备物业出租资格。 (二)招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验收情况、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三)招租物业的相关信息资料,意向方还可到招租方驻场办公场所查询。招租方披露的信息仅是招租方在发布信息公告阶段掌握的、认为有助于各意向方参与竞投工作所提供参考的信息,该些信息表达或会不完善或不完整,意向方须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招租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意向方应确保在签订本合同前对租赁物业做充分了解,知悉和认可租赁物业的现状,并愿意按现状承租租赁物业。现状的瑕疵属于物业本身的缺陷,意向方愿意承担上述瑕疵或缺陷可能对租赁物业使用和管理造成的风险,并不因此而延迟、拒绝履行其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 (五)本招租项目自发布招租信息之日起,可能会根据项目周边市场租赁价格水平、业态规划调整、意向方报名竞争情况、商业条件变化或其他因素影响情况,对租金标准、商业条件等做出调整或终止该项目的招租,意向方须完全理解和接受招租方因市场变化而做出的该种调整。 (六)如中标,承租人应根据经营业态,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符合营业要求的相关证照,招租方仅提供协助。 |
||||
|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线上收取交易保证金5000.00元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前截止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交易所****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是 | ||||
| 报名登记方式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公有物业出租平台官网(https://newgzfc.****.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2.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相关资格审核资料至****@qq.com(意向方需保留发送资料的原件,如被确定为中标人,需将原件交至出租方)。 3.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4.意向方(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打印件。 5.意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打印件,以报名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意向方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意向方曾经或现行正承租招租方物业,截止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期满之日,仍有拖欠租金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 7.意向方须于公告截止日17:00****银行****银行转账方式向**公有物业出租平台足额缴纳竞投保证金, 每宗物业的竞投保证金为5,000.00元。 |
||||
|
|||||
| 意向方承诺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城投****公司 | ||
| 联系方式 | 138****5059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