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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中佳气田中佳2_H区块二叠系佳木河组气藏开发调整方案油藏钻井工程
建设单位:********公司)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区,主要建设内容为**产能井4口(设2座双井钻井平台),配套**井场道路371.15米及生活区1处。项目总占地面积2.563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4671公顷(含井场及道路),临时占地2.0960公顷(含施工作业带、放喷管线及生活区)。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0.70万立方米,借方0.08万立方米,无弃方。施工期间对临时堆土采取防尘网苫盖,边界设置彩条旗限界,并实施洒水降尘措施;完工后对临时占地区进行土地平整及砾石压盖恢复,通过工程、临时措施相结合,有效防治风力侵蚀导致的水土流失,保障油气勘探开发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