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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教学楼**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市独城镇,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四层框架结构教学楼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2625.68平方米,均为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0.87,建筑密度24.06%,绿地率30%。工程总占地面积0.30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配套实施场地内道路硬化、雨水管网铺设及砖砌排水沟建设,其中雨水管线长310米,砖砌排水沟160米。植物措施包括园林绿化0.09公顷,主要栽植香樟、四季桂等乔灌木并撒播草籽。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0.38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19万立方米,填方0.19万立方米,实现挖填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对临时堆土采取装土编织袋挡墙及苫布覆盖等防护措施;完工后实施表土回覆、土地整治及景观绿化,通过工程、植物及临时措施相结合,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校园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