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次出租的房产标的为位于********的商业用房,位于**市**市场东门南侧30米,建筑面积合计171.32平方米(其中一楼建筑面积为81.20平方米,二楼建筑面积为90.12平方米)。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3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68740.00元为该项目1年的租金底价。 3、承租押金:5000.00元,最终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将押金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不计息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4、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出租房屋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得从事产生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的行业,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6、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胡女士138****8811。 7、本次出租房产有原承租方,原承租方租赁到期日为2026年5月10日,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须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2)网络报价结束后,如原承租方与其他最高报价人的报价相同,则中心将以书面方式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权。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直接以该最高报价成交;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权,则最高报价的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原承租方成交的,租赁开始时间接续上一租期。(3)如原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放弃优先承租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房(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方自原合同到期之日起按新租金标准按日向出租方支付租金,该租金从腾退保证金中扣除,原承租方自放弃优先承租权之日起延迟退房超过20个工作日,出租方有权扣除原承租方全部腾退保证金。 8、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1、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2、保证金保函相关提示: ①以自然人(包括个人、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报名的无法使用电子保函功能; ②报名期间需选定保证金交纳方式,如需更改请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请意向方务必在报名截止前至少2个工作日前提交保函申请;若出现保函审核未通过、因申请逾期导致错过报名期限等任何风险,相关责任及损失均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③担保人:****银行; ④保函费率:保证金金额的8‰,费用最低收费为500元; ⑤保函有效期:自保函出具日次日起至本次竞租项目对应交易完成之日止; ⑥保函出具后可线上查询、下载保函; ⑦支持线上申请保函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⑧担保方式: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⑨退保费规则: 电子保函一旦开具不予退还保费,存在委托方取消项目不予退还保费的风险。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400 800 683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至下午17: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