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电子设备制造项目
等3个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汽车电子设备制造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3月16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2967(审批科)
通讯地址:**市**大路5799****管委会****中心2****办公室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汽车电子设备制造项目 | ****开发区光谷大街2388号C栋厂房2-2区域 | **** | **省****公司 | 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光谷大街2388号C栋厂房2-2区域,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投资600万元,主要从事汽车显示器件等的生产,预计年产显示屏类器件30万块、车载手机无线充电系统1.5万台、车载成员监测系统1万台。 |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涂胶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监管控制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不合格产品及废料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废胶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 **万成****公司“妆食同源”大健康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开发区天威路2336号 | **万成****公司 | **省冠慧****公司 | 本项目****开发区天威路2336号,投资2000万元,利用现有3号楼3楼、4楼和4号楼3楼**面膜生产线、人参口****实验室,预计年产面膜200万片、人参口服液1000万支。 |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实验室低浓度废水、制纯水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氨氮、总磷、总氮的排放满足《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817-2025)要求,其余因子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产生含菌废气实验须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并经高效过滤装置处理后排放;其他实验废气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醇沉工序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速率严格5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要求,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普通废包装物、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纤维滤芯、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合格原料、人参滤渣、杂质、废基材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实验室废物、实验废液、高浓度清洗废水、废药剂、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 **省****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开发区卓越东街888号 | **省****公司 | **省****公司 | 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卓越东街888号,租赁**省安全生产****公司B座一层101、102及五层,建筑面积1593平方米,投资335万元,主要从事食品、农产品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服务,预计年检验样品25000份。 |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和低浓度清洗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2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监管控制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未沾染化学品的废样品及废包装物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沾染试剂废一次性实验用品及废样品、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