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对方案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反映。
1.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 王娜 联系电话:158****2918
2.建设方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 沈文科 联系电话:16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