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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资**置点一期(城**置点三)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三阁司镇资江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区场地平整、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道预留及安置房的地基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3.35公顷,拟安置户数123户,建筑总占地面积约7.38万平方米(含地基工程范围)。配套建设安置点内部道路643米,路基宽7米,实施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及路灯照明设施。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4.53万立方米,其中表土剥离及回填1155立方米用于绿化,实现挖填平衡,无弃方。植物措施主要包括栽植桂花树等乔灌木及撒播草籽,绿化面积0.91公顷。施工期间采取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彩钢板围挡及车辆清洗池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障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