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铁二十五局/四公司/南玉铁路**工程项目部 | ||||||||||||||
| 发布时间:2026-03-16 |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3-16 12:00:00 | ||||||||||||||
| 询价公告(长短心轨组件) 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南玉铁路**工程№1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我****集团有限公司拟采购一批长短心轨组件用于配合施工,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该物资采购为业主委托采购,为三方合同,报价前请联系经办人。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情请联系经办人,若报价单位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在报价表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采购方对供货方长短心轨组件进行点数验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3日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集团有限公司**南玉铁路**工程№1项目经理部。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 每月2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8.2.支付 8.2.1.入账后的3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75%,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75%,依次类推; 8.2.2.本合同全部供货结束后的3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20%,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20%,依次类推; 8.2.3.剩余5%的货款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3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质保期12个月。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30日。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链”(https://www.****.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链”递交资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南玉铁路**工程№1项目经理部) 使用单位(项目):****集团有限公司**南玉铁路**工程№1项目经理部。 地址:****集团有限公司**南玉铁路**工程№1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91****2713 邮箱:****@qq.com 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郑** 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665 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163.com **** ****集团有限公司**南玉铁路**工程№1项目经理部)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