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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部令第8号)有关规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局海洋与矿产科反馈,反馈意见请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市兴中道2号
邮政编码:528403
联系电话:0760-****9492
邮 箱:****@163.com
附件:2026年**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申请审查公示表
******局
附件
2026年**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申请审查公示表
|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报类型 | 申请资质 类别 及等级 | 审查结果 | 备注 |
| 1 | **** | 新设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