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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县****东村滑坡排危除险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东村,属**建设类项目,总占地面积0.2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17公顷,临时占地0.10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挡土墙63.76米及截水沟104.75米,配套建设4座沉砂池及94.8米钢管栏杆,旨在治理因暴雨引发的滑坡及泥石流灾害,保护居民区安全。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0.19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13万立方米,填方0.06万立方米,弃方0.07****政府指定合法弃土场。施工期间采取密目网苫盖裸露地表及堆土、设置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土袋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工程计划工期2个月,总投资102.86万元。